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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购买河砂整治巡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0-06-01
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购买河砂整治巡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筑成【2020】0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购买河砂整治巡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990000.00元
五、采购数量:1项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服务期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购买河砂整治巡查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2020年7月-12月) 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投标报价上限,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一个供应商提供巡查服务,服务人数为22人。
详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号文)。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19 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 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注:(1)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2以上资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加封面(封面格式自拟)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递交时间,并逐页加盖公章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号,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领购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邮购方式需要收取 50 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6月24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号,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号,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公告信息查询:
   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zcgcgl.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752-3287054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933543158
传真:0752-2560920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号
 
                                              
                                              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1日
 
 
附表1
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料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经营范围  
联系人 姓  名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签名:
递交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