稔山镇牛牯墩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招标公告
稔山镇牛牯墩村委太阳能路灯项目招标公告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东县稔山镇牛牯墩村委(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稔山镇牛牯墩村太阳能路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筑成【2018】0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稔山镇牛牯墩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三、采购项目地点:惠东县稔山镇牛牯墩村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500000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投标过程中因重大违规被采购人处罚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此函应在本项目公告之后出具,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9、现场踏勘:根据本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地点,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对本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供应商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索赔。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情况,需按照招标公告附表3格式规定的“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进行声明,供应商可以参考投标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七、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递交时间,并逐页加盖公章,《投标人现场勘察信息表》一式两份,报名时提供一份原件单独递交;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要求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核查。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6、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供应商须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部门进行办理,此函应在本项目公告之后出具,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原件需具有相关检察院公章)复印件;
8、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根据项目的复杂性,投标供应商自行安排时间对本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各投标供应商到实地进行勘察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方案,费用自行承担。现场勘察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备查)。投标供应商递交报名资料的同时要求提供《投标人现场勘察信息表》(《投标人现场勘察信息表》详见附表2,需采购人确认盖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号,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号,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号,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提出质疑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递交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 关于《稔山镇牛牯墩村太阳能路灯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 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惠东县稔山镇人民政府(www.huidong.gov.cn/pages/cms/hdxzz/html/index.html)和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zcgcgl.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东县稔山镇牛牯墩村委
采购人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15089296378
传真:0752-8308530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稔山镇牛牯墩村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0752-2560920
传真:0752-2560920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1号德明合立方二单元601号
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
附表1:
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
供应商资料 | 供应商名称 | |||
地 址 | ||||
经营范围 | ||||
联系人 | 姓 名 | 电 话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联系人签名: | ||||
递交日期: 年 月 日 |
附表2:
现场踏勘确认表
项目名称:稔山镇牛牯墩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勘查单位 | 法人或被授权人 | ||
勘查地点 | 惠东县稔山镇牛牯墩村 | 勘查日期 | 年 月 日 |
业主单位 | 惠东县稔山镇牛牯墩村委 | 业主代表人 | |
勘 查 内 容 |
根据本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地点,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对本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注:投标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供应商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索赔。) |
||
勘 查 结 果 |
勘查单位: 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
||
勘 查 结 论 |
投标供应商已对安装现场完成现场踏勘,对安装环境、安装地点及安装要求均有初步了解,勘查内容与现场内容相符。我单位给予确认。 业主单位(盖章):惠东县稔山镇牛牯墩村委 代表人(签字): |
附表3:
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公司自愿参加投标,并声明及承诺如下:
1、我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的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我司已经依法缴纳了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我司已经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供相关的财务状况报告,以便核查;
4、我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
5、我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核查;
6、我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司作无效投标处理,我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我方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